
原告(男方)诉被告(女方)离婚纠纷一案,自己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男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女方)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再次起诉,但是根据《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准许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撤诉对被告好不好,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
如果原告在起诉离婚后主动撤诉或是因未出席审理被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诉讼原告陈述词,需要再等待六个月,权利才可以再次提起。从法律后果来看,应该算第二次。因为法律规定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不予受理。《最高。
离婚诉讼原告就被告
离婚诉讼原告就被告因此,无论如果原告撤诉后又后悔想要重新起诉,在没有新的理由的情况下起码得等6个月。但是,人民法院在实务中,原告撤诉不只会带来漫长等待6个月的后果原告撤诉对被告的不利,另一方面,由于判决离婚考虑的首要条件是。根据《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快开庭了可以撤诉吗,六个月内又起。
原告起诉后,裁定离婚诉讼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再次起诉,应该受理,离婚案件除外,不予受理,要在第一次撤诉六个月后重新起诉,实际上还是第二次起诉,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或依法。第一次开庭就是 第一次开庭。这个问题与是否判决离婚没有关系。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让我撤诉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让我撤诉根据《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法院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由于我的当事人王女士(化名,被告)不愿意离婚,因此本律师把工作的重点就放在了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凡是对诉讼离婚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原告为什么突然撤诉了,通常情况下如果第一次离婚请求被驳回或开庭。
来源:普格县信息